海關172號令及新艙單系統推進通知
尊敬的客戶:
您好,為配合海關172號令及新艙單系統要求,并最大限度方便客戶操作,即日起相關操作流程有所更改,我司提醒客戶注意以下幾點:
1.預配艙單每個工作日4次定點發送,上午 09:00、11:00,下午 14:00、16:00,周末無法發送。
流程:客戶確認訂艙信息及裝箱信息,通知場站確認好數據,場站收集數據分船定點發送給船公司,船公司導入系統發送海關預配信息。
注意:a.盡量早發送預配艙單,特別是凍柜,必須在回箱之前提前半個工作日發送準確預配信息,以便給報關留出足夠時間,預配數據須于海關正常工作時間發送,否則傳輸環節出現問題將無法解決。
b.如有個別背箱晚或送貨晚的客戶,不能按時提供數據的,請客戶提前指定箱號、封號,必須按時提供準確數據,否則不能通關上船。
c.在通知場站可以發送預配數據之前,需要做好提單確認工作,否則發送預配艙單以后將不可更改。
2.系統錄入需要注意:
a.新艙單系統不識別特殊字符及全角符號,請客戶提供信息時(包括收發貨人,品名,嘜頭全部數據)務必檢查(建議使用WORD文檔格式),否則不能成功上傳海關系統。
b.新艙單系統要求收發貨人必須有地址和聯系方式,系統錄入時需要將地址單獨分開錄入。
3.新艙單系統不允許有垃圾數據,要求客戶提供數據必須準確,需要注意:
a.預配艙單數據不準確需要立即通知場站修改,否則無法報關,如按錯誤數據報關,后期更改非常麻煩,需要海關人工審核。
b.確定出運的貨物才可發送預配艙單,不出運需要立即刪單;如換船,需要裝船前做落貨申請或落貨改配申請;否則事后需要提交書面材料經海關人工審核方可辦理。
c.新系統按箱放行,如一個箱子拼10票貨,需10票均放行后該箱方可放行,否則該箱不能上船。
按以上時間要求,需要客戶,報關行,場站及船公司分別提前做好準備。如有新要求或新變化,我們將及時通知。
總結:需要發貨人的做的就是務必把回箱單(件數、毛重、體積)填寫準確,場站將依據回箱單給海關傳輸預配倉單數據,如有錯誤將無法放行。
濰坊和迅國際運輸有限公司
2013.10.22
附:貨物出口流程變化以及實施時間要求
一.對于貨物出口流程主要的變化如下:
貨物裝箱前,出口貨物發貨人向海關傳輸裝箱清單電子數據。
集裝箱裝運輸工具24小時前,運輸工具負責人向海關傳輸預配艙單數據。海關接受預配艙單后,出口貨物發貨人方可辦理貨物申報手續。
出口貨物運抵碼頭卡口后,監管場所向海關傳輸運抵報告信息。運抵報告與預配艙單以及裝箱單數據比對一致的,海關物流監控系統對預配艙單作到貨確認。
海關對出口貨物辦理放行手續后,核銷預配艙單并發布放行信息。運輸工具負責人根據放行信息向海關傳輸裝載艙單電子數據,并根據海關指令裝運輸工具。
運輸工具離港6小時內,理貨部門向海關提交電子理貨報告。海關物流監控系統對理貨報告和艙單進行核對,數據一致的,海關對貨物報關單作結關操作。
二.新艙單系統實施的時間要求如下:
1. 2013年9月28日-2013年11月14日期間新舊系統并行; 2013年11月15日正式切換使用海關新系統申報傳輸;
2. 2013年10月18日起,核對新艙單數據通關;如果沒有預配數據將不予辦理海關清潔艙單修改;
3. 2013年10月25日起,憑新艙單數據通關;如果沒有預配數據將直接報關單刪單或不予通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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